关于开展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 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5-21来源:荆州市中医院

荆中医政[2012]21号

 

荆州市中医医院

关于开展规范医药购销医疗服务行为

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纠风办、省卫生厅等八个厅局《关于进一步纠正医疗机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全省医疗机构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荆州市纠风办和卫生局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医院开展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确保纠医惠民政策落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工作目标: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用材料购销行为,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促进临床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收费,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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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邱  平

副组长:王顺华  黄  缨  李道华 邓  黎 蒋学斌 严光俊 谢  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分组成立工作专班:

办公室主任:邓  黎

宣传教育组

组  长:孙晓玮

成  员:龚天佐  彭宣文  柴家清  王  军  许汉香  王爱华

  胡  菁

医疗服务组

组  长:张  维

成  员:李  琳  刘  飚  孙惠琴  刘  红  陈非非  康  军

 杨湘华  黄继斌  陆登辉

内部自查组

组  长:彭  勇

成  员:张建红  亢端静  王丽萍  常雅萍  王  涛

三、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一)药品及医用材料购销方面

1、是否存在不通过全省统一招标平台网上采购药品、采购非中标药

品、高于中标价采购药品,违规加成出售等问题。

2、是否存在不通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个人或少数人确定本院用药品种和规格,随意采购未经备案药品的问题。

3、是否存在在设备采购及医用材料采购过程中违反规定,违规操作程序,收受医药公司返利或变相返利,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收受回扣。

(二)医疗服务及收费方面

1、重点检查在医疗服务中是否存在开“大处方”、过度检查,开单提成、收受或索要“红包"等现象。以及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赞助的学术、外出考察活动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用药信息(统方)、发布虚假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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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广告、有偿转诊、科室出租承包、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3、在医疗服务是否存在自立项目、分解收费项目、重复计费等问题。是否存在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按政策规定执行药品价格加成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科室、牵头科室、分管领导。

(一)强化教育 营造廉洁氛围

1、召开专项治理动员会。

2、编印专项治理活动和纠医资料,发放科室集中学习。

3、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警示谈话。责任科室:党办。

4、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建医德电子档案。责任科室:党办。

5、建立医院廉洁文化网页和专项治理专栏。责任科室:党办、宣传科、信息科。

6、组织优质护理服务知识竞赛。责任科室:护理部、工会。

7、征询各方意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完善服务设施。责任科室:党办、门诊部、护理部、医务科、药剂科、财务科、临床医技科室、后勤保障科。

8、公布门诊部﹑物价科﹑医务科﹑党办电话,设立意见箱,公布院长电子信箱,方便患者咨询和投诉;公开服务承诺;聘请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主动接受社会和患者监督。责任科室:党办、院办、门诊部、物价科、医务科。

(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保证患者就医安全有效

1、 实行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现场预约﹑补充预约挂号。责任科室:门诊部。

2、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实行“大处方”预警。责任科室:医务科、药剂科、临床科室、信息科。

3、严格抗生素使用管理,认真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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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建立抗生素使用分析点评﹑通报制度。责任科室:医务科、药剂科、临床科室。

4、控制过度检查,核查开具检查项目的临床依据和检查项目结果阳性率。责任科室:医务科、临床科室。

5、 推行中医临床路径。责任科室:医务科、临床科室。

(三)抓重点岗位,强化监管措施

1、坚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制度,认真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采购申请﹑审批﹑执行定价﹑保管﹑监督分离的管理机制。责任科室:药剂科﹑医务科﹑财务科﹑临床科室。

2、成立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阳光采购,落实申请﹑审批﹑采购﹑监管分离的管理机制。责任科室:器械科﹑医务科﹑临床医技科室。

3、执行《荆州市医用耗材招标目录》,按规定推行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省网上集中采购,对临床需要但未进入目录的品种实施院内招标采购。责任科室:器械科,医务科,临床医技科室。

4、对使用高值耗材、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和耗材实行告知、同意制度。责任科室:医务科、临床科室。

5、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责任科室:人事科。

(四)控制医药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1、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门诊及住院信息、医疗服务流程等。责任科室:物价科、信息科。

2. 严格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责任科室:物价科、门诊部、信息科。

3、 加强收费自查和违规处罚,建立内部责任管理问责机制。责任科室:物价科。

4、 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和影像资料互认制度。责任科室:医务科、临床各科。

5、严格执行减轻参合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体医疗负担的各项政策。责任科室:医保科、农合办、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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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中医药防病知识和特色适宜技术宣教,促进健康荆州建设。责任科室:宣传科、对外服务科、社区办、体检中心。

7、试行常见病多发病疗效好的单病种付费改革,控制西药比例,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确保疗效,实行优价。责任科室:医务科、物价科、临床各科。

五、活动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一)专项治理时间:2012年3月至10月

(二)专项治理实施步骤:

1、教育部署阶段(4月20日前)。

采取多种形式,在全院范围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结合等级医院评审﹑优质护理服务和“三好一满意”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纪律教育、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医务人员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自查自纠阶段(4月下旬—5月下旬)。

边查边纠,边纠边改。通过自己查、群众评议、内部互查等方法,了解现状,排查科室和个人在药品、医用耗材购销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排查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的行为;排查不执行“三合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和物价规定的行为;排查服务环节、服务设施问题和缺陷。

药剂科、器械科、物价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财务科、临床医技各科室4月30日以前,上交自查情况分析和改进措施。

分管领导要督导相关职能部门抓好规范的落实,并从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方面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

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负责对实施情况,按时限要求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况进行分类处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管理权限依纪依规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将通过自查情况撰写问题剖析材料,重点剖析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市专项整治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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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处整改阶段(6月一9月中旬)。

全院上下要坚持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认真接受省﹑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察暗访或我市整治专班组织的医疗机构交叉检查。

省﹑市检查也将结合本系统开展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抗菌药物专项治理、优质护理服务、物价收费检查以及进一步落实减轻参合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体医疗负担等专项工作进行。

4、总结评估阶段(9月下旬—10月)

总结评估,全面实现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整治成果。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医药购销     医疗服务     专项治理     通知          

荆州市中医医院办公室                         2012年4月6日印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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